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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常见的作假手法有哪些?

2016-05-23 20:58:30 来源:www.45fan.com 【

会计常见的作假手法有哪些?

无形资产是企业为进行生产经营活动而取得或自创的,能为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不具有物质实体的资产。
 
递延资产主要是指递延费用,是指企业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销的各种费用。
 
无形资产和递延资产是企业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提高经济效益发挥着重要意义。因此,要注意它们形成和取得的正确性和合规性,转让、投资的真实、合法性,价值摊销的正确性,以及期末资产负债表中反映金额的真实性,防止虚报财产价值,虚列企业盈利。
 
一、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具有五个特征:
 
① 不存在实物形态,但并不是所有无实物形态的资产都是无形资产。如应收帐款,长期投资等;
 
② 能在较长的时期内使企业获得经济效益;
 
③ 持有目的是使用而不是出售,它所提供的未来经济效益具有高度不确定性。它会随着新产品、新技术的出现而立即失去或部分失去其价值;
 
④ 是企业有偿取得的,只有花费了支出的无形资产,才能作为无形资产,。否则,不能作为无形资产入帐;
 
⑤ 无形资产不能离开有形资产而独立存在。
 
无形资产是资产类帐户,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商誉等。
 
无形资产作假的常见手法
 
1、 无形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处理不当做假的。无形资产的所有权是企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对无形资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置的权力。无形资产的使用权是按照企业无形资产的用途和性能加以利用,以满足生产经营的需要。将只有使用权的无形资产作为有所有权的无形资产下帐,从而增大无形资产摊销,减少利润,进而减少所得税的上缴。
 
2、 无形资产增加不真实,不合规
 
企业增加的无形资产有的没有合法的文件证明,有的已超出了法定有效期。
 
3、 无形资产计价不正确。
 
无形资产计价原则:
 
(1) 购入的无形资产,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计价。
 
(2) 企业自行开发并申请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聘请律师费等实际净支出计价。
 
(3) 投资者作为资本金或合作条件投入的无形资产,按评估或合同协议及企业申请书的金额计价。
 
(4) 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根据资产的市场价格或根据所提供的有关凭据确认的价值和接受捐赠时发生的各项费用确定。
 
企业明知计价不合法、不合理,故意将无形资产计价过高或过低;未经法定手续进行评估或确认,随便计价,没有企业合并或接受其他单位商誉投资时,就对商誉作价入帐。
 
4、对无形资产摊销期限不符合规定
 
无形资产是一项特殊资产,它可使企业长期受益,因而企业从开始使用之日起,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协议或企业申请书的规定期限及有效使用期平均摊入管理费用。无形资产的有效期限按下列原则确定:
 
(1) 法律法规、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分别规定有法定有效期限和受益年限的,按照法定的有效期限与合同或者企业申请书规定的受益年限孰短的原则确定。
 
(2) 法律、法规未规定有效期限,企业合同或企业申请书中规定了受誉年限的,按照合同或企业申请书规定的受誉年限确定。
 
(3) 法律法规、合同或企业申请书均未规定法定有效期和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确定。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否则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在实际工作中,企业存在对无形资产摊销的作假方式,如摊销期限随意变动来调节管理费用,多摊或少摊无形资产,人为调节财务成果的高低。
 
5、 无形资产摊销金额不正确
 
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是随法定的摊销期限来确定的,无形资产有的价值和特权,虽然会持续一段时间,但最终还是会终结和灭失的。工作中,为了随时调节利润,企业通过随时调整无形资产使用年限来调整金额,是否达到合情合理来虚调费用。
 
6、 无形资产摊销的会计处理方法不正确
 
无形资产有购入、自创和其他单位投资转入三大途径。取得时通过"银行存款","实收资本"核算,若是接受其他单位或个人捐赠的无形资产可按所附单据或参照同类无形资产市价确定价值,通过"资本公积"核算,企业作假通常是将不同途径取得的无形资产,为了作帐方便,故意张冠李戴,如企业不择手段资金未到位便开始了正常的"营业",后发现企业验资报告中所谓的"实收资本"是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
 
7、违造无形资产增加的虚假证明
 
如:违造专利权证书,商标注册书,无形资产办理必要的产权转让手续的虚假证明。
 
8、企业将转让收入记入"营业外收入"偷逃"营业税"
 
如:企业将转让的无形资产收入10万元,本应记入"其他业务收入",而企业故将"其他业务收入"记入"营业外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科目应交营业税为10×5%=5000元,故企业逃避营业税5000元。
 
9、虚增商誉,增大费用
 
商誉的作价入帐只是在企业合并的情况下发生的,而企业在正常的经营期内,擅自将商誉作价入帐,多摊费用、降低利润。
 
10、出售无形资产,不作帐
 
出售无形资产,无形资产所有权应随着无形资产的出售而消失,帐面应转销"无形资产"的成本价值。但企业为了增加本公司的费用,以达到降低利润的目的。隐匿出售证据,对出售的"无形资产"不进行帐务处理。
 
二、 递延资产
 
递延资产本质上是一种递延费用,它与待摊费用不同,它属于长资产,受益年限一般超过一年,而待摊费用属于流动资产,受益期限一般不超过一年。
 
递延资产主要包括开办费,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以及摊销期在一年以上的其他支出。
 
1、 开办费:
 
它是指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费用,包括筹建期间人员的工资、办公费、培训费、差旅费、印刷费、注册登记费以及不计入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购建成本的汇兑损失利息等支出。开办费摊销期限为5年之内,主要作假方式有:
 
(1) 开办费各项费用支出的内容不正确,表现在开办费列支的费用和列入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价值的有关费用之间界线不清,相互混淆,相互挤占。
 
企业在投入生产后,有无将生产经营期内发生的费用列入开办费的。
 
(2) 开办费开支的标准不正确
 
企业筹建期内的各项费用开支没有合法的原始凭证,各项费用标准超过了国家的有关规定。
 
(3) 开办费的摊销期限及摊销帐务处理不合理,不合规。国家规定开办费的摊销不超过5年,但企业任意延长或缩短开办费的摊销期限。使企业因延长摊销期限而使资产负债表上虚列资产,因缩短摊销期限而虚增摊销期的损益。企业不按规定将开办费汇入管理费用,而任意计入其它成本费用项目,将造成会计信息反映的不真实
 
2、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性支出。
 
租入固定资产包括经营租入的固定资产和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
 
主要作假方式有:
 
1、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核算不真实。企业在实际工作中将无形资产的支出及在建工程项目核算挤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减少当期费用,虚增本期利润。或将固定资产改良支出记入期间损益,虚减利润,而偷漏税款。
 
2、 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摊销不合理。企业故意延长或缩短改良支出的期限,而不是按租赁的有效期平均分摊。目的是为了随意调整成本利润。
 
3、 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
 
它指固定资产局部更新,其主要特点是:每次支出数额大,受益期较长,发生次数少。一般而言,每次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应在下次大修理之前摊销完毕计入成本和费用。
 
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作假的主要方式是:
 
(1) 大修理支出不真实
 
工作中,企业为了调增利润,减少费用,将中小修理列入大修理项中,为了调减利润,增加费用,将大修理列入小修理项目中。从而使得会计信息失真。
 
(2) 大修理支出和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划分不准。
 
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是通过"递延资产"科目核算的。固定资产更新改造是通过"固定资产"科目核算的,有的企业为了使固定资产在帐外核算,故意将"固定资产更新改造"记入"递延资产"科目进行核算。
 
(3) 企业大修理支出实行预提,待摊并用。
 
企业一方面预提大修理费用,一方面在大修理发生时,又计一次成本费用或记入"递延资产",而造成重复列支,导致虚减利润逃漏了税款。
 
(4) 随意摊销大修理费用
 
企业大修理费用不按规定的受定期平均摊,而违反规定随意摊销,以达到人为调节利润的目的。
 
(5) 大修理支出摊销帐户乱用
 
企业为了扰乱视线,把"制造费用"帐户核算的经营用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和由"管理费用"帐户列支的大修理支出相互混淆,划分不清,造成当期成本、费用无法核实。
 
第十章 流动负债中常见的作假手法
 
流动负债主要指企业将在一年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内偿还的债务,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工资、应交税金、应交利润、其它应付款、预提费用以及视同流动负债的职工福利费等内容,它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占有相当重要的地位,下面我们将分别阐述其常见的一些虚假账务处理手法。
 
一、 短期借款中常见的作假手法
 
短期借款指企业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下的各种借款,包括企业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款项。
 
1、 虚计费用,调节利润
 
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短期借款利息采用预提的方式,每月计入财务费用。有的企业为了调节当年损益,就采用虚提银行借款利息,通过期间费用账户转入当年损益。如:某企业12月份借入一笔为期八个月的银行借款,利息总额为8万元,规定在借款到期时连同本金一同归还。按照规定,利息应采用预提的方法,每月计入财务费用账户1万元,但该企业为了在年末光交所得税,就采用在当年多预提短期借款利息的舞弊手段,于年末将8万元利息全部计入当年损益,使当年利润少实现7万元,漏交所得税2.31万元。
 
2、 将短期借款(特别是展期的短期借款)记录,反映为长期借款,导致短期借款信息失真。
 
3、 通过连续展期将应由长期借款解决的资金变通为短期借款,如通过连续展期形式将获取的流动资金借款用于购建固定资产,付短期借款信息失真。
 
二、 应付账款中常见的作假手法:
 
1、 应付账款长期挂账
 
主要表现在企业的若干"应付账款"明细款项长期未付而挂账,有的属于合同纠纷或无力偿还,有的属于销货单位消亡而无从支付的情况,这样易导致虚列债务。例如审计人员在对某出版社进行审计时,发现其应付账明细账中有数十家单位挂账已逾五年之久,经审计函证,这些单位大都已撤消或注销,或者合并改组,该单位早应将这些无法偿付的应付账款转为营业外收入,但其却一直列为负债,结果必是虚列债务。
 
2、 虚列应付账款,调节成本费用
 
有些企业为了调控利润的实现数额,就采用虚列应付账款的方式,虚增制造费用,相应减少利润数额。例如,某企业为了少缴企业所得税,在12月份,以车间修理为名,虚拟一提供劳务的单位,将自己编制的虚假劳务费用8万元,作为应付账款进行账务处理,即"借:制造费用--修理费,贷:应付账款--××"从而使12月份的产品成本虚增。假使该月产品全部销售,就会虚增销售利润8万元,结果会使本期利润虚减8万元,相应在地偷漏企业所得税8×33%=2.64万元。
 
3、 利用应付账款,隐匿收入
 
有些企业为了隐藏一些非法收入或不正常收入,以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就会在收到现金(或银行存款)时,同时挂"应付账款"。例如,审计人员在对某企业审查过程中,发现一张凭证为:"借:原材料,贷:应付账款",后附一份进货清单,一张进账单,经盘问出纳人员,才知为企业一笔非法收入。为了隐瞒这笔收入,该企业领导人授意财务人员挂在往来账上。
 
4、 故意增大应付账款
 
如某企业采购人员在采购某物时,会要求对方开票员多列采购金额,套取企业现金。例如某日化工厂采购员张×在采购原料时,要求对方开具5万元的发票金额,而实际合同价为4.2万元,采购员伙同对方开票员将8千元现金套出私分,使企业财产受到损失。
 
5、 利用应付账款,贪污现金折扣
 
指有些企业在支付货款符合现金折扣的条件下,按总额支付,然后从对方套取现金私分或留存"小金库"。按规定,对付款期内付款享有现金折扣的应付账款,先按总价借记"材料采购",贷记"应付账款",在付款期内付款时,对享有的现金折扣应予以扣除,而以折扣后的金额付款。但有些企业付款时,对享有的现金折扣不予扣除,通过以下方式套取现金折扣,即:"借:应付账款--××单位(总价),贷:银行存款",之后再从销货单位拿取折扣部分。
 
6、 故意推迟付款,合伙私分罚款
 
有些企业财务人员伙同对方财务人员,故意推迟付款,致使企业支付罚款,待支付罚款时,双方私分此罚款,使企业财产受到损失而肥了个人的腰包。
 
7、 隐瞒退货
 
企业向供货单位购买货物后,取得了蓝字发票,但又因故把货物退回,取得了红字发货票,而作弊人员用蓝字发票计入应付账款,而将红字发票隐瞒,然后寻机转出,贪污"应付账款"。如审计人员在对某家俱厂审计过程中发现,该家俱厂一笔应付账款十分可疑,经函证,发现此购货对方早已退货,而应付账款却被几位财务人员合谋套出私分了。
 
8、 不合理挤入,假公济私
 
有些企业对于一些非法开支,或已超标准或规定的费用,人为挤入"应付账款"进行缓冲,如审计人员在对某一热水器生产企业审计中发现,该企业曾购入三辆"新大洲"摩托车,企业财务人员的账务处理为:"借:固定资产, 贷:应付账款",但审计人员在盘点企业固定资产时,却没有发现这三辆摩托车。后经知情人透露,才知三位企业领导人利用公款买摩托车送给考入大学的子女作为奖励。
 
9、 用商品抵顶应付账款,隐瞒收入
 
企业用商品抵顶债务,不通过商品销售核算,隐瞒商品销售收入,偷漏增值税。企业如用商品抵顶债务时,通常作:"借:应付账款,贷:库存商品"的会计分录,故意不作销售,不记增值税(销项税)。
 
如某化纤厂以其产品抵顶应付账款35100元,该厂作如下账务处理:"借:应付账款--××35100,贷:库存商品--××35100",结果隐瞒销售收入30000元,销项增值税5100元,虚减利润。
 
三、 预收账款中常见的作假手法
 
1、 利用预收账款,虚增商品销售收入
 
有些企业利用预收账款来调节商品销售收入,将尚未实现的销售收入提前作收入处理,虚增商品销售收入,调节利润;这些企业为平衡利润,在未发出商品时就虚作商品销售收入,虚增当期利润,在下一个会计期间再冲回原账务处理。如某企业商品销售采用预收账款形式,收到货款作:"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的会计分录,待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将预收账款转入产品销售收入,作:"借:预收账款,贷:产品销售收入,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账务处理。该企业在1999年12月预计不能完成目标利润,遂于年底将几笔预收账款转为销售收入,以达到增加利润的目的。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该企业这几笔销售收入并没有同时结转产品销售成本,纯属人为调节损益。
 
2、 利用预收账款,偷逃收入、税金
 
有些企业将预收账款长期挂账,不作销售处理。如某印刷厂,收到客户交来货款时,作"借:银行存款,贷:预收账款",待客户取走印刷品时,该厂继续将预收账款挂账,不转作收入,也不结转成本,以达到偷逃收入和税金的目的。
 
四、 预提费用中常见的作假手法
 
1、虚列预提费用
 
有些企业为了达到减少本期利润,少交所得税的目的,采用虚列预提费用的方式来人为地调节利润。如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发现,某企业大修理实行预提费用制度,按常规,费用早应提足,但该企业却在预提费用中一直列支此项,后经查询,才得知该企业为了继续享受国家的一些税收优惠政策,而要作成"真盈假亏"的假象。
 
2、预提费用长期挂账
 
有些企业对已预提完毕的预提费用支付时不转销,支付时又重新计入成本费用账户,以达到增加当期费用之目的。
 
如某汽车制造厂,预提大修理费用时,作:"借:制造费用,贷:预提费用"的账务处理,待实际发生时,又作:"借:制造费用,贷:银行存款"的账务处理,并未冲销已提足的预提费用金额,这样的结果使企业虚增了制造费用,虚增了生产成本。
 
3、不预提应预提的费用
 
有些企业因本期的费用支出较大,为了不影响期末预计利润,则采用"压缩"费用的方法,对按规定应进行预提的费用不预提,以降低过高的成本费用,虚增或虚保当期利润。
 
五、 应付工资中常见的作假手法
 
1、 利用工资费用,调节产品成本
 
企业为了调节产品成本和当年利润,人为地多列或少列应计入产品成本的工资费用,从而达到调节利润的目的。
 
例如,审计人员在审查某企业应付工资时,发现本年度工资费用比上年度有较大幅度的增长。经进一步审查得知,在建工程工资支出60万元计入生产成本。由此而增大了产品成本,随着产品的销售,必然会导致当年的利润减少。
 
2、 冒领贪污
 
有些企业的会计人员利用会计部门内部管理不健全,虚列职工姓名,或者使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不一致,进行贪污。
 
如审计人员在对一空调生产企业审计时发现,工资表中很多人的签章似乎出自一人之手,经盘问出纳人员得知,其利用本单位内部管理混乱,虚列了职工名单,伪造签名后领出现金据为已有。
 
3、 支付利息,计入"应付工资"科目
 
有些企业支付职工购买本单位债券的利息支出计入应付工资,重复列支费用,虚减当期利润。按照规定,企业发行债券应支付的利息,每年都应通过计提的方式将应付债券利息计入财务费用,支付利息时应冲减应付债券。在计提利息时作借记"财务费用--利息支出",贷记"应付债券--应计利息"的账务处理。但有的企业为了隐瞒利润,一方面在计提债券利息时列入财务费用,另一方面在支付本企业职工购买的债券利息时,通过"应付工资"重列费用,使已经支付给职工的利息,在"应付债券"贷方挂账。如A企业发行5年期公司债券100万元,利率为8%,本公司职工购买50万元,当年企业共提利息8万元,列入财务费用。次年2月先支付外单位利息时企业作:"借:应付债券4万元,贷:现金4万元";将应付本单位职工的债券利息4万元并入当月工资一起作"借:应付工资,贷:现金"的账务处理,然后挤入经营费用和管理费用,减少利润4万元。
 
六、 应付福利费中常见的作假手法
 
有些企业由于职工福利费开支数额较大,为了多提职工福利费,人为地加大工资总额,在此基础上按固定比例(14%)计提,则职工福利费数额相应地会人为加大。
 
例如,某企业"应付福利费"账户年年出现红字,支出的要比提取的金额大,一直处于超支的状态,后经一特聘的财务顾问"指点",该企业采取人为扩大工资总额这个基数,在提取比例不变的情况下,增大应福利费的提取数的方法,很快红字不见了。由此而造成虚增成本费用,虚减利润的不实结果。
 
七、 其他应付款中常见的作假手法
 
根据有关规定,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在"其他应付款"账户中核算。收到时作:"借:银行存款,贷:其他应付款";待归还时,企业再作"借:其他应付款,贷:银行存款"或逾期未还时,可以转为收入。但有些企业将"其他应付款"长期挂账,不转入收入处理,偷逃收入,偷逃税款。如某粮食企业销售粮食时,收取麻袋押金,待归还时退还押金,对于逾期未退的,转入收入。但该企业却不结转其他应付款,使其长期挂账,造成收入不实,负债不实的后果。
 
八、 应交税金中常见的作假手法
 
应交税金业务包括计交各种应交税金和其他应交款。
 
(参考其他章节内容)
 
九、 应交利润中常见的作假手法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在未弥补亏损之前,未提取盈余公积和公益金之前不得分配利润。有些企业却不遵守规定,在未补亏之前即分配利润,或者分配的利润大于可供分配的利润。这样的结果就会造成账实不符,违法违规的后果。
 
第十一章长期负债中常见的作假手法
 
在这一章中,我们主要从长期借款、长期债券和长期应付款三个方面来谈一谈其常见虚假形式。
 
一、 长期借款中常见的作假手法
 
1. 利息不入费用,长期挂账
 
按照国家有关制度规定,长期借款利息要预提。作"借:财务费用,贷:长期借款"的帐务处理。有些企业为了完成计划利润,长期借款利息不预提,长期挂账,隐瞒亏损。待支付利息时,作"借:待摊费用,贷:银行存款"的帐务处理,如某制药厂1999年1月向银行贷款150万元,年利率8%,期限3年,每季度提取利息1万元。公司为了实现计划利润,自4月份起不再预提利息,而支付利息时作"借:特摊费用,贷:银行存款"的帐务处理。
 
2. 混淆资本化利息
 
根据我国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长期借款在固定资产建造期间的利息费用应予以资本化,不能计入期间损益;在固定资产支付使用后发生的利息支出,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但有些企业为了体现利润,在固定资产支付使用后作"借:固定资产,贷:长期借款"的账务处理,不将利息计入期间费用。如审计人员在对某动物研究中心进行审计时发现,该中心1999年1月1日向银行借入款项100万元,年利率10%,期限5年,用于建造试验室。该试验室于1999年3月1日动工,2000年3月1日完工。2000年4月1日的会计分录中,该中心作"借:固定资产,贷:长期借款"的帐务处理,没有将利息收入列为期间费用,由此造成虚增利润的后果。
 
二、 应付债券中常见的作假手法
 
1. 未经批准,擅自发行
 
有些企业发行债券没有合法的程序,通过伪造一些资料(或数据)来骗取审批手续。如某企业为了获准发行债券,遂将上报的资产负债表中的净资产人为地调至限额,骗取发行资格。
 
2. 变相提高债券利率
 
根据有关规定,发行债券的票面利率不得高于银行同期居民储蓄定期存款的利率的1.4倍。有些企业为了给内部职工以优惠或为了尽快发行债券,就采用折价发行债券的方式发售,从而变相提高债券利率。
 
例如,某制药厂年初以90万元的价格发行面值为100万元的两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13%,同期银行存款储蓄利率为10%,由于该厂折价发行债券,无形中使利率提高。
 
3. 溢(折)价不摊销
 
有些企业为了调节利润,就会采用不摊溢(折)价的方法来达到目的。如某一企业1998年1月1日发行5年期面值为500万元的债券,票面利率为10%,企业按510万元的价格发行,1998年12月1日企业计提利息时作会计分录:"借:财务费用50,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50",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发行债券应在到期日内分摊溢折价。该企业多计费用2万元,从而造成少计利润2万元,少缴企业所得税0.66万元。正确的会计分录应为:借:财务费用48,借:应付债券--债券溢价2,贷:应付债券--应付利息50"。
 
4. 混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界限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发行债券筹集资金如果是用于购建固定资产,则应付债券上的应计利息以及溢价和折价的摊销,以及支付债券代理发行手续费及印刷费,在资产尚未交付使用前计入在建工程的成本;在资产交付使用后计入财务费用。有些企业为了完成目标利润,在资产交付使用后依然将债券计入财务费用。有些企业为了完成目标利润,在资产交付使用后依然将债券利息及折价摊销额计入"在建工程",从而达到少计费用,多计利润的目的,如某石化企业1998年1月1日发行面值为1000万元的债券用于新建车间,企业按900万元发行,票面利率为10%,2000年1月1日该车间交付使用。但审计人员在审查过程中发现,该企业在2000年4月1日计提利息时,作"借:在建工程,贷:应付债券--应计利息,贷:应付债券--债券折价"的账务处理。
 
5. 债券使用超出章程范围
 
企业发行债券必须具有明确的目的和用途,有的企业发行债券筹集资金后,擅自改变用途,使债权人无形中承受极大的风险。如某企业以购建几条大型生产线为借口发行债券筹集资金10000万元,由于当时股票市场十分看好,便将10000万元全部投于股市。由于股市风云变幻,该企业在1个月之内便损失500万元。
 
三、 长期应付款中常见的作假手法
 
1. 虚列账户
 
不根据合同或协议,或者根据无相关的合同或协议,虚列长期应付款账户。之后,套现资金,据为已有或挪作他用。
 
如某企业业务人员串通财务人员,以虚拟的融资合同混入真实的合同中,套出企业银行存款,之后三人以此款进行炒股等行为,待日后再将此款以退货形式返回,股市投资收益据为已有。
 
2. 期满后继续付款
 
有些企业在融资租赁付款期满后继续付款,将多余的款项从对方提出,存入部门"小金库"或私分。如某一生化厂,融资租入一台大型设备,租赁费50万元,租赁期为5年。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发现该厂"长期应付款"明细账中有两笔50万元,并且付款日期很接近。经进一步审查合同以及采用其他审计手法,审计人员查明,该企业有关人员为了套取本企业资金,而采用重复付款的方式来达到贪污的目的。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
 
根据有关规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应视为自为资产管理,须计提折旧。但有些企业为了少计费用,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从而达到人为调节利润的目的。如审计人员在审查某企业长期应付款帐户时,发现有大量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再检查有关折旧账户,并未有相应的折旧计提。该企业未计提折旧,实质上是虚减成本,虚增利润。
 
4. 混淆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
 
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企业经营租赁的固定资产并不计入固定资产账户,只需在备查簿中登记,待付出租赁费时,再计入相关费用。有些企业为了调节利润,少计费用,将经营租赁挤 入融资租赁,挂"长期应付款",推迟支付租赁费以达到调节企业当期利润的目的。
 
5. 安装调试费,挤列待摊费用
 
根据财务会计制度规定,企业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安装调试费应先计入"在建工程"账户,待交付使用时再转入"固定资产"账户。但有些企业在融资租入需安装的固定资产时,账务上直接作"借:固定资产,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费",对支付的安装调试费记入"待摊费用",然后再摊入费用账户。如1999年某建筑公司租入挖掘机一台,租赁费20万元,合同规定每年租金5万元,分4年付清。企业作"借:固定资产20,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费20"的会计分录,同时对支付2万元的安装调试费,全部计入"待摊费用"账户,分5个月平均摊入"管理费用--修理费"中,由此而造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原值核算不准确,并且虚增期间费用,虚减利润,少交所得税的后果。
 
6. 资产改良不计入"长期待摊费用"
 
根据我国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租赁资产,不论经营性租赁还是融资性租赁其改良工程支出,都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或"待摊费用"账户,并按一定的期限摊销。有些企业,为了不计或少计费用,对于租入固定资产改良工程的支出,直接增加固定资产的原值,而不计入"待摊(或长期待摊)费用"账户进行财务处理。
 
例如,某企业融资租入一条生产线,期限为5年,在使用第3年时,该企业对生产线进行了改良,工程支出为10万元。该企业却作"借:固定资产10,贷:银行存款10"的会计分录,从而使本年少计费用,多计利润。
 
第十二章成本费用中常见的作假手法
 
我们这里所谈的产品成本是指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为制造产品而耗费的成本,也称为产品制造成本或生产成本。生产成本主要包括三项内容: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费用主要是指期间费用,包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一、 基本建设领用材料,计入产品生产成本
 
有些企业将不属于产品成本的费用支出列入直接材料费等成本项目。如企业为调节基建工程成本和产品生产成本,通过人为多计或少计辅助生产费用的错误做法,达其目的。例如某生产企业将自营建造工程领用的材料,直接列入"直接材料费"作"借:生产成本,贷:原材料"的帐务处理,这样处理,把不应计入成本、费用的支出计入了成本、费用,虚减了利润,违反了成本、费用开支范围。
 
二、 福利费用开支挤入成本项目
 
有些企业违反成本、费用开支的范围,将应由福利费开支的费用列入成本项目,加大成本、减少利润,如某企业将福利部门人员的工资,列入成本项目"直接人工费"。作"借:生产成本,贷:应付工资"的帐务处理。
 
三、 福利部门接受劳务,不作转帐结算
 
有些企业将辅助生产车间为职工医院、食堂、学校等部门提供的水、电、汽、加工修理等费用全部转嫁给基本生产车间和企业管理部门。如果企业辅助生产车间向职工食堂提供水电,共计50万元,企业作"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50,贷: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50"的帐务处理,按规定应在"应付福利费"帐户内列支。这样一来,使产品成本虚增了50万元,"应付福利费"帐户则漏计50万元。
 
四、 把对外投资的支出计入成本、费用项目中
 
有些企业以材料物资的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时,不反映在"长期投资"科目中,而把减少的材料列入成本、费用项目中。如某机床生产厂以自己的钢材向某汽车制造厂进行投资,作"借:生产成本,贷:原材料"的帐务处理。这样,一方面加大了产品成本,减少利润,少交所得税;另一方面也隐瞒了投资收益,再次少计利润,少交所得税。
 
五、 修理费用,重复计入生产成本
 
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固定资产的修理费采用预提的方法,计入成本费用,但有些企业为控制利润实现数额,将车间固定资产修理费用重复计入生产成本。例如某企业每月预提3万元固定资产修理费用计入生产成本,但企业为了压缩超额利润,又将实际支出的45万元设备修理费全部计入生产成本。年终将预提修理费用结转下年度。这样处理的结果,使企业生产成本虚增了36万元,利润虚减了36万元。
 
六、 多期材料,一期分摊
 
根据权责发生制的原则,会计核算应正确划分各月份的界限,但有些企业违反规定,将不属于本期产品成本负担的材料费用支出一次全部列入本期成本项目。例如,某企业1999年3月购入原材料100吨,计12万元。当月领用该原材料2.5吨,但企业却将12万元全部计入产品成本,由此造成该企业少计当月利润的后果。
 
七、 虚计费用,调节成本
 
有些企业为了调节产品成本和当年利润,有意将不应计入本帐户的费用计入本帐户或者将应计入本帐户的费用转移计入其他帐户。如某企业为了压缩当年利润,于12月份以修理车间的名义,虚领材料,计入制造费用帐户,月份终了分配计入产品成本。由此行为,造成企业本期利润虚减的结果。
 
八、 回收物资,帐外处理
 
有些企业将回收的废料收集起来,不去冲减当月的领料数,而作为帐外物资处理。这样的结果使企业不仅没有如实反映产品生产中材料的实际消耗,而且也相对加大产品的直接材料费成本,少计利润,少纳税金。例如某企业将职工交回加工后余下的边角余料,不办理交库手续,不填废料交库单,不冲减当月的领料数。
 
九、 生产费用分配,张冠李戴
 
有些企业为了调节当年损益,将本期发生的生产费用在盈利产品和亏损产品之间进行不合理分配,造成盈亏不实。例如某服装厂生产男装、女装和童装,1999年10月该企业女装和童装的销售要好于男装,该企业在分配间接费用时,按规定的分配标准计算出各种产品应分配数额后,有意将应分配计入亏损产品的制造费用,加计在盈利产品中。
 
十、 未用材料,不作退库
 
有些企业为了调节本期损益,对车间领用原材料采用以领代耗的办法,将投入产品生产的材料全部计入产品成本,期末有剩余材料,不管下期是否需用,均不作退库处理。如某企业基本生产车间10月份多领用原材料20多万元,期末车间未办理材料退回和"假退料"手续,财会部门也未作扣减材料费用的帐务处理。由此,该企业造成多计费用少计利润的结果。
 
十一、 改变分配方法,调节当年盈亏
 
企业计入各种产品成本的目标在产品费用和本月发出的生产费用,应在各种产品的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之间进行合理的分配,企业应当根据产品生产的特点选择适合本企业的分配方法,但有的企业为了调节本期盈亏,往往改变已经选用的分配方法,并且在会计当期不作披露。
 
十二、 虚估约当产量,调整本期损益
 
有些企业利用约当产量估算的特点,采用多计(少计)在产品数量的手法,虚增(或虚减)利润,来调节当年损益,例如某制造企业年末在产品300件,在产品完工程度为60%,约当产量为180件,但在分配费用时约当产量仅为200件,相应地使完工产品少计成本,随着产品的销售,也就自然少转了产品销售成本,导致利润增加。
 
十三、 期间费用计入生产成本,或生产成本计入期间费用
 
有些企业为了调节当年利润,将发生的费用计入生产成本;或采用将应计入生产成本的费用计入期间费用。例如某企业为了实现计划利润目标,12月份将应计入"管理费用"帐户的10万元无形资产摊销挤入了"制造费用"帐户,月末分配制造费用时,将上述费用全部分配计入了"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帐户,由完工产品和在产品共同负担,这样,就造成少计期间费用,虚增利润的结果。
 
十四、已销产品不结转成本
 
有些企业对已销产品不作成本结转,只记收入不记成本;或者相反,对未销售产品视为销售、多转成本。例如某企业2000年5月销售产品1万件,成本80万元,销售收入100万元,该企业财务人员在进行帐务处理时,只记收入100万元,不转成本80万元,由此造成虚增利润80万元。
 
十五、随意改变结转产品销售成本的方法
 
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在某一个会计年度内,一般只能确定一种计价方法。方法一经确定,不能随意变更。如确实需要改变计价方法的,必须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有些企业出于调节当年损益的需要,在年度中间随意改变既定的计价方法。例如,某企业发出商品一直采用先进先出法,但在11月份时,材料市场价格上涨,该企业为了压低年末利润,遂改用后进先出法核算出库产品的实际成本,并且在年末的会计报表附注中并未披露。
 
十六、随意调节成本差异率
 
有些采用计划成本核算的企业,在结转产品成本差异时,通过调高或压低成本差异率的方式,多计算或少计算结转的产品成本差异,以达到虚减或虚增利润的目的。例如某企业为了压低利润,有意提高产品成本差异率,多转产品销售成本,以达到虚减利润的目的。
 
十七、不按比例结转成本
 
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采用分期收款销售方式销售产品,按合同约定日期确认销售收入,在每期实现销售的同时,应按产品全部销售成本与全部销售收入的比率,计算出本期应结转的销售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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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路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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